按照《河北省2018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要求,将对保定考区(含雄安新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2018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市场大厅。
三、乘车路线
保定市内乘27、29、61、70、K2路公交车在东二环市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南行约50米路东。
四、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并携带按照报考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有关要求如下:
1、学历、学位审核材料。
(1)已经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学信网无法认证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无需省教育厅认证。毕业证书丢失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含本人的毕业证号)。
(2)应届毕业考生。2018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填写本人信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其他2018年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年龄、户籍(或生源地)审核材料。
(1)年龄材料。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含本人信息的户口簿。
(2)户籍(或生源地)材料。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常住户口的证件(如含本人信息的户口簿,以2018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生源地资格报考的,需出具生源地证明(注明何年何月从何地何校参加高考,证明人为何人),也可提供高考时迁出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注明何年何月因大中专升学考试从何地将户口迁出)。
3、其他证件材料。
(1)服务协议和考核结果。报考限定“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还要提供所服务项目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文书和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为从选聘开始至上年度的考核结果,其他三类人员为最近一个服务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
(2)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需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还要提供退役士兵证。
(3)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注明截止2018年4月1日为何单位何编制正式在岗在编人员)。
4、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证件审核结果
经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2-3089956、0312-5087413
保定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