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教体局、港闸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通教办〔2018〕12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市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项目及招生对象
1.省、市级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国家及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队校办”学校,艺术实践基地共建学校,可统筹使用本地区不超过5%的招生计划在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和发展潜力的学生。
2.普通高中创新实验班和课程基地班可在市区招收与课程实施直接相关的学生和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3.国际化教育实验班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收有意愿学习国际化课程、高中毕业后出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二、自主招生计划
遵循创新模式、突出特色、重在培养的原则,2018年相关普通高中在原有自主招生项目基础上,科学规划特色项目,合理配置项目数量,确定项目招生规模。经审核,现明确2018年市区相关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见表1)、创新实验班和课程基地班招生计划(见表2)、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招生计划(见表3)。
表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学校 |
体育艺术特长生 |
小计 |
|
体育类 |
艺术类 |
||
江苏省南通中学 | 12(含女排、田径、健美操、棋类) |
8(含声乐、舞蹈、西洋管乐器) |
20 |
江苏省南通一中 |
11(含男排、田径) |
7(含民族乐器、声乐) |
18 |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
17(含男女篮、健美操) |
7(含舞蹈、声乐、书法) |
24 |
南通市第二中学 |
35(男女足球) |
35 |
|
南通市小海中学 |
30(美术) |
30 |
|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
10(女篮、田径) |
3(西洋乐器) |
13 |
合计 |
85 |
55 |
140 |
表2:创新实验班和课程基地班招生计划
学校 | 创新实验班 |
课程基地班 |
江苏省南通中学 |
80 |
|
江苏省南通一中 |
80 |
|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
40 |
|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
40 |
|
合计 |
160 |
80 |
表3: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招生计划
学校 |
国际化教育实验班 |
江苏省南通中学 |
60 |
江苏省南通一中 |
70 |
南通思德福国际学校 |
60 |
合计 |
190 |
三、自主招生程序与办法
1.招生学校自行制定自主招生简章及学校考核方案,招生简章须明确招生项目类别、计划、报名条件、专项测试办法、成绩公布、录取办法等,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5月16日前发布。
2.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创新实验班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课程基地班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22日前完成。
3.招生学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明确专项测试时间、地点等。
4.体育艺术特长生、创新实验班、课程基地班招生的专项测试规程与评分标准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制定下发,并在测试前向考生公布。专项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职能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对专项测试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创新实验班测试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课程基地班专项测试工作于5月27日前完成。
5.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报考自主招生学校。创新实验班、课程基地班测试分值、合格条件由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6.招生学校向社会公示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天。
7.招生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部门提供体育艺术特长生、创新实验班、课程基地班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市教育考试部门根据招生计划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简章明确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实行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转入该校招生计划。
8.国际化教育实验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2018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管理。
2.自主招生专项测试过程必须遵守安全保密规定,坚持回避原则。不得聘请本校及考生所在学校教师担任测试组评委。
3.体育艺术特长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应承担的训练、比赛、演出等义务,学校须统筹兼顾特长生专业训练与文化课学习,凡因参加各类竞赛、展演等原因影响文化课学习的学生,由学校统筹安排所缺课业的补习。学校要创造条件为特长生专业培训提供帮助。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4.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党组有关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收取费用。市教育局职能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导,市教育纪工委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5098850(市教育纪工委)、85215747(基教处)、85098845(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