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在职教师: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5月30日
2、报名电话:0510-83958333,18961859688殷园长
3、报名地址:无锡市陆区中心幼儿园园长室(惠山区阳山镇陆区苑1号)
4、报名须知: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教师和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资格初审通过者可参加考核。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主要考核技能素质,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50%,教学技能考核占50%。
A、专业技能考核(50分)
1、命题绘画(15分):按照规定主题自创绘画作品一幅,自备绘画工具,绘画纸张统一发放(4K铅画纸),考核时间60分钟。
2、自弹自唱(15分):仅限钢琴弹奏,当场抽签儿童歌曲,考核时间3分钟以内。
3、舞蹈表演(20分):内容自定,服装和伴奏音乐自备,考核时间2分钟以内。
B、教学技能考核:微课(50分)
自行准备一节集体教学及相关教学具,年龄、领域不限,上课时间为20分钟左右。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规定时间内到陆区中心幼儿园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本园签订劳动合同,自觉服从分配,享受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四、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无锡市陆区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27.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