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双一流”高校硕士生、本科生和普通本科高校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二、引进名额
结合我县2018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拟引进教育、农业、广电、住建、金融等类别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65名(详见附件1)。
三、引才程序
1.报名
杞县县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赴有关高校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可以当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也可将报名表于5月6日前发送至qxrcb2010@126.com。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学历、专业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审查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考核,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合理设置考核面试内容,分别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方案和试题由用人单位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制定,报县委人才办审定备案。县纪委对考试考核全程参与监督。
4、体检
根据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
对引进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
公示无问题的,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的博士,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按10级岗位聘用;进入管理岗位的,享受7级职员工资待遇,2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6级职员工资待遇。
引进的硕士,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按11级岗位聘用;进入管理岗位的,享受8级职员工资待遇,2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7级职员工资待遇。
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按12级岗位聘用;进入管理岗位的,享受9级职员工资待遇,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8级职员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拟引进人员*迟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引进。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人才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由杞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杞县县委人才办和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71—28992996。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