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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江苏企业培训师报考通知

时间:2018-03-14 13:59: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企业培训师# #2018年上半年江苏企业培训师报考通知#】®无忧考网从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2018年上半年江苏企业培训师报考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

  为保证2018年上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全省统考职业: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物流师(限)、秘书(限)、电子商务师(限)、营销师(限)、公共营养师(限)。其中带“限”的职业,为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暂时保留,在学生毕业后即予以取消。

  3、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5月针对参加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未合格的考生,组织后补考,此次补考不接收新报考人员,且今后将不再组织相关鉴定。补考职业范围如下:

  (1) 全国统考补考职业: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

  (2)全省统考补考职业:创业咨询师、信用管理师、物流师、秘书、电子商务师。

  4、报名时间:3月19日9:00-4月2日16:00

  5、考试时间:5月19日-20日

  二、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个人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间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上报名界面()进行报名。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个人网报考生的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个人网报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带上资格审核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有关资格复审事项将在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个人网报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热点查询“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约考后40个工作日可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另行通知。

  6、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邮编210009),咨询电话: 025-83271797。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调整职业

  1、2018年5月起,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理论、专业能力答题方式全部调整为纸笔作答。

  2、2018年11月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级)理论、专业能力、综合评审答题方式全部调整为上机考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网报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 报名须知(见附件3),了解考试流程。

  2、各市要加强统一鉴定报名资格的审核。对按照“双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须在申报鉴定时提供加盖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强对“双证书”专业学生学籍的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将“学籍证明”连同证书核发资料一并存档。省中心将对各市报名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3、通过省(市)报名点申报的考生,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相关申报资料(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各报名点存档。

  4、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5、凡补考心理二级综合单项的考生(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已合格),需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进行线下报名(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

  附件:1﹒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2﹒全国全省统考职业考试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

  3﹒报名须知(个人网报考生)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一览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南京市游府西街53号

025-57718294

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0512-69152839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

0510-82411227

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常州市锦绣路2号

0519-89991953

镇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

0511-88857713

扬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扬州市瘦西湖路53号

0514-80978330

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泰州市五一路19号

0523-86226486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0513-59000279

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徐州市民主南路72号

0516-83907803

淮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淮安市清河区翔宇中道150号

0517-83348118

盐城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盐城市文港北路18号

0515-88156583

连云港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

0518-85685861

宿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宿迁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

0527-84359036

2018江苏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须知(个人网报考生)

第一款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的所有权归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考人员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款 只有在江苏参加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站报名,否则所做的一切操作无效。

第三款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网报申请退费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的考生视为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款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第五款 凡补考心理二级综合单项的考生(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已合格),需联系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进行线下报名(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

第六款 个人网报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第七款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第八款 报考人员须在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考生责任自负。考试过程中要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并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纪律。

第九款 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www.jshrss.gov.cn/jdfww 热点查询“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约考后40个工作日可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另行通知。

第十款 个人网报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带上资格审核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将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成绩不合格考生不需参加资格复审。

第十一款 个人网报成绩合格考生自行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证书,具体领取证书时间咨询各市鉴定中心。

第十二款 网上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 (身份证、学历证、工龄、职称等)真实、准确,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