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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7 09:4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教师资格考试# #2018内蒙古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无忧考网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2018内蒙古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8年3月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8年3月5日—12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于2018年4月7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所签《书》由盟市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

  4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

  教育学

  (9:00-11:30)

  下午

  教育心理学

  (14:30-17:00)

  四、复习和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一)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高等层次”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中等层次”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初等层次”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为命题的范围与依据;

  (二)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后所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客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观题采用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认真做好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二)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及现场确认点。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指静脉采集、照片采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照相须使用全区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为“2018年教师资格”(各地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即2015年成人高考报名时自治区统一制作发放的背景);

  (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6年、2017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8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6年以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ww.nmgov.edu.cn→文件通知中查询有关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

  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书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附件1: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

  2018年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一)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注册进入,并按要求逐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学历、职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以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采集指静脉信息、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在报名点所在盟市进行)等;报考信息包括报考层次、报考课程和答卷语种。

  确认信息地点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报考高等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选择高校所在地。

  (二)2009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不需要注册,直接按已注册考生登录,首先根据自身报考条件完善个人信息,如考生之前报名时已经采集过指静脉信息,直接选课、网上交费即可,不需要到报名点进行确认信息工作;如考生未采集过指静脉信息,则需要进行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在报名点进行现场采集指静脉信息和确认信息等工作。

  二、网上交费流程

  考生本人核对已提交报名信息 ,点击交费按钮进行网上交费,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或具有“银联”标记的其它银行的银行卡按报名信息系统显示的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接受报名条件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和现场照相,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已办理的考生应注意居民身份证避免强磁场、强辐射、特别高温、弯折扭曲,以防损坏读取不了居民身份证芯片中存储的信息。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基本信息,核对考生预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是否与居民身份证信息相符,若信息相符则调出考生相关信息,否则考生须重新登录预报名页面修改,直到正确为止。 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打印《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校对,发现错误及时和工作人员提出并修改。 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书》(见附件3)并签字,考生在开考前的一周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在网上公布考试相关信息以及政策规定,以便考生查询。

  

  附件2: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书

     

  本人为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

  1、本人可以在2018年4月7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在信息确认地点完成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

  2、持规定的二代居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

  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