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即45人。各项目计划分配如下:
项目 | 计划 | 总数 | ||
A类(单招) | B类(二本线65%) | C类(二本线) | ||
田径 | 0-5 | 0-3 | 0-5 | 0-13 |
游泳 | 0-2 | 0-4 | 0-4 | 0-10 |
武术 | 0-1 | 0-2 | 0-4 | 0-7 |
羽毛球 | 0-1 | 0-2 | 0-4 | 0-7 |
网球 | 0 | 0-3 | 0-5 | 0-8 |
合计 | 9 | 14 | 22 | 45 |
注意:
1.计划总数以教育部后批复确认为准;
2.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生源及测试情况可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之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gspydd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志愿。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20日。
(二)网上初审
1.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供的材料,我校将进行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网上初审通过者,将在报名系统更新报名状态。
2.网上初审通过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三)邮寄纸质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者,按照要求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5日(以体育学院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如下:
1.《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校考报名登记表》(请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身份证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公示前未能提供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5.高中阶段竞赛成绩册或成绩证明;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
7.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秩序册的封面和列有单位本人姓名的页面即可);
8.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请注意:
1.上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复印并按顺序左侧装订,以顺丰或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申请材料寄达学校后一律不予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寄达请自行查询物流进度。
2.报到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3.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体育学院竞赛教研室
接收人:岳老师
电话:020-85220283
邮政编码:510632
(我校将于2018年1月20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可通过邮箱tywy@jnu.edu.cn联系。)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公示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纸质报名材料对考生的测试资格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审核结果将于2018年3月1日在暨南大学招生办官方网站公示,公示通过方后生效。
(二)现场确认
1.报到时间:2018年3月9日10:00—15:00;
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测试资格复核。
2.缴交考试费:
测试资格复核通过者,须现场缴交考试费200元人民币。
3.发放《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准考证》。
注意: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2)考生报到时签订《报考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考生书》,拒不签订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前培训及专项测试
1.考前培训:3月9日16:00,地点:暨南大学体育馆电教室;
2.专项测试:3月10日——3月11日,地点:相应测试场地。
(四)候选人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水平、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候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考生所获录取政策需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生效。
五、录取政策
获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者,无需参加高考,直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不超过9人。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
B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不超过14人。
C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50%。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六、监督管理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接受接受社会各界举报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20-85227073。
(二)凡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试和录取结果,或者弄虚作假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等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学校。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
(三)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四)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七、附则
(一)本简章由暨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适用于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暨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解释。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 6421
传真:020-85221340
邮箱:ozsb@jnu.edu.cn
网址://zsb.jnu.edu.cn
暨南大学体育学院
电话:020-8522 0283
邮箱:tywy@jnu.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体育学院竞赛教研室
附件详见://gaokao.chsi.com.cn/gkxx/gspydy/jz/201801/20180124/1648616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