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共55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确切招生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拨。
一、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硕士毕业于985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学科;(2)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持有录用通知也可)。
相关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5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广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人事档案须在广州大学;
3、硕士入学满一年(在读二年级),且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所有课程不得有重考或补考,必修课成绩优良;
4、硕士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未拖欠应向学校交纳的各类费用;
5、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95分(含)以上;
6、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相关论文发表或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二、报考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2月28日,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yz.chsi.com.cn/bsbm)进行登记,并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向报考学院提出硕博连读的申请,填写《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上交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申请考核的考生将材料寄送到研究生处研招办,硕博连读考生将材料提交到报考学院,由报考学院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审核):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
(2)两名本学科的教授 (或相当职称)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6)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英语入学考试
我校不再组织统一英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TOEFL、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一)分数要求
托福≥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二)有效期
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八年内有效(即2009年12月1日之后取得)。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高分和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初选结果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各学院根据需求自行安排是否需要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院需向研招办提交硕博连读考生的《广州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和普通考生的《广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18年3月31日前结束,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考核结果,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研招办审核后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全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定向的博士生在录取时须签订合同。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招生计划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以公布的《广州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为准,其中“申请考核制”录取考生人数和硕博连读录取人数比例为3:1左右,同时限制在职人员录取比例占总录取数的15%左右。
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名额紧张,请考生及时与导师沟通。
六、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优秀生源奖
博士生来源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的奖励6万元;硕博连读录取的博士生奖励4万元。
(二)奖助学金
研究生类别 |
研究生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
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 |
||
元/月 |
发放月 |
合计(元/生·学年) |
|||
博士
研究生 |
3800 |
12个月 |
45600 |
一等奖学金 18000(10%)
二等奖学金 12000(20%)
三等奖学金 6000(50%) |
30000 |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学业奖学金覆盖面8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
(2)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研究生三助岗位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三)相关资助
(1)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
学校设有博士生基础创新项目,每年拟资助20位学生,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
(2)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
学校每年资助30%的博士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3)赴海外联合培养项目
每年选派当年招生数量40%博士研究生到国外访学一年以上。
(四)学费
从2014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以上收费方案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七、其他说明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如有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三)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66238。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 320室 广州大学研招办。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6199
联系人:伦老师、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