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各学院: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2016】50号),现将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2016】50号)文件第三条招收范围的第(三)点招生对象中增加一款:3、我校或外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农学、理学和工学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生。
二、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招生单位)上报本单位实施细则(含面试时间、地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2、各学院(招生单位)上报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及《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
三、招生指标预分配原则
因教育部尚未正式下达2018年博士招生指标,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学院(招生单位)按本单位2017年实际录取博士生总数的60%(四舍五入、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作为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指标:
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指标一览表
学科 |
招生学院 |
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指标 |
作物学 |
作物学院 |
8 |
植物保护 |
植保学院 |
14 |
园艺学 |
园艺学院 |
6 |
生物学 |
生命学院 |
8 |
生态学 |
生命学院 |
5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资环学院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科学院 |
4 |
农林经济管理 |
经济学院(11)、 管理学院(4)、 公管学院(2) |
经济学院(7)、 管理学院(2)、 公管学院(1) |
林学 |
林学院 |
5 |
林业工程 |
材料学院、 交通学院 |
4 |
风景园林 |
艺术园林学院 |
4 |
海峡联合研究院 |
11 |
|
合计 |
83 |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生单位)原则上应参照《福建农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科特点,制定不低于该办法的学院(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细则(包括报名时间与方式、名额分配情况、考核专家组组成、考核内容、笔试、面试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实施;若学院(招生单位)制定低于该办法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细则(包括报名时间与方式、名额分配情况、考核专家组组成、考核内容、笔试、面试等),须经学院(招生单位)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表决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2、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招生对象
①我校或外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②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③我校或外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农学、理学和工学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生。
3、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学生科研成果的时间认定
①正式发表文章(见刊或在线全文发表)或专利授权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②满足科研成果时间认定①的生源录取完后,学院(招生单位)还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指标的情况下,2017年12月31日前只有正式接收函或专利实审通过的生源,则必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提供正式发表文章(见刊或在线全文发表)或专利授权书。
4、各学院(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直系亲属回避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好考核的相关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5、研究生院将联合校纪委、监察处成立若干巡视小组,在申请—考核制博士面试过程中深入各学院面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面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面试工作。
6、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0591-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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