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1.招生指标在学校未正式下达之前,暂参照2017年招生计划执行,终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各学院(系)招生学科和导师见招生目录(附件1)。
2.司法反腐基地专项仅限法学院030100法学04诉讼法(法治反腐研究)方向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持国内文凭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要求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一年以内。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3.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 或在湘潭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类期刊或在SSCI、A&HCI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篇及以上。
(2)自然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E、EI、CPCI-S收录源刊或学校认定的国内重点(权威)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收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教育部新规定办理;
(七)除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9日—31日,“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注意报名网站提示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学籍学历校验结果显示不通过的,应立即向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截至报名结束时,学籍学历校验显示未通过且未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请不要缴纳报名费。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1. 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 报名费:350元;复试费:120元。
3. 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交费成功,报名费一律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8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
2. “申请-考核”制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www.chsi.com.cn)上进行学历认证,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同时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 网站(//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 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6. 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7. 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五、学院(系)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
2018年1月8日-15日,学院(系)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及安排见各招生学院(系)通知。学院(系)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2018年1月10日-15日,考生到学校医院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学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拟录取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一)2018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以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助学金文件。
九、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十、其它
(一)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时,必须将有关情况于2018年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湘潭大学研招办电话:0731-58292051,传真:0731-58292695,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