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地区合格线和如下:
年份 | 合格分数线 | 放宽地区分数线 | |
2016 | 360分 | 西藏自治区:280分; | 参考率74.6%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5 | 360 | 西藏:280分 | 约10%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4 | 360 | 西藏:280分 | 约10%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3 | 360 | 西藏:280分 |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11.00%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2 | 360 | 西藏:280分 | 约10% |
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305分 | |||
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310分 | |||
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 |||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 |||
2011 | 360 | 西藏:280 |
约10% |
内蒙、广西、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305 | |||
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五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区)310 | |||
除以上十省(自治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区:315 | |||
2010 | 360 | 315 | 约16% |
2009 | 360 | 315 | 约22% |
2008 | 360 | 315 | 约25% |
2007 | 360 | 320 | 22.39% |
2006 | 360 | 325 | 15.00% |
2005 | 360 | 330 | 14.39% |
2004 | 360 | 335 | 11.22% |
2003 | 240 | - | 10.18% |
1、司考回顾
2002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36万多人参加报名。合格分数线为240分。据此合格分数线,全国共有24000多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县的合格分数线放宽到235分,据此合格分数线,全国新增700多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率占报考人数的6.68%。
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3年10月举行,报名人员总数为19.7万人。合格分数线为240分(西部条件放宽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全国共有17000多人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占报名人员总数的8.75%,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0.18%,较之于2002年的6.68%和7.74%分别有所提高。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5.57%,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人员占4.43%。
第三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4年9月进行,报名人员为19.5万多人。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西部条件放宽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35分。全国共有2万余人达到合格线,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1.22%,较去年的10.18%增加了。
第四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5年9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4.4万人,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线为330分。全国共有31664人合格,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4.39%。
第五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6年9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8万人,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5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为15%。
第六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7年9月进行,报名人员为29.4万人,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20分,西藏是290分的合格线。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为22%。
第七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8年9月进行,2008年开始有两个新变化,第一是大三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第二,放宽地区再次增加。所以报名人员高达37万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高达30%。
第八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9年9月进行,报名人员高达42万人,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高达35%。
2、一路走高,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呢?
右图所示,司法考试的从最初的10.18%,到2008年的大概27%的通过比率,主要是2007年开始出现明显的转折,在此之前,司法考试的在10%-15%之间。而变高之后,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其实这大可不必担心,司法考试作为四证于一体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选考试。高说明这个群体需要的人多,有了司法考试资格证就进入到法律职业系统内,没有取得资格证者只能从事法律职业的外围工作。至于薪水待遇方面,差别可想而知。
3、那么为什么非专业人员考试比法学专业的还高呢?
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报读的学员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与法学专业的学生已经基本上达到1:1的比例,而且他发现,非法学专业的反而要高于法学专业。根据分析,法学专业学生其实大部分学的都是法学理论,而司法考试绝大部分考的是关于法律法条的硬性东西,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司法备考中比较务实,不去深究原因。另外,非法学专业人员报考司法考试进入相关领域工作,其实也比较符合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律师行业里比较厉害的律师往往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认识的一位有名的律师,原先就是学医的,考过司法考试以后从事跟医学有关的诉讼,其竞争优势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