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砚山县每年划拨1000万元作为教育教学奖励基金,划拨2880万元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稳定乡村教师队伍,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一线任教。
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该县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县人民政府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即将实施500+N的补助模式。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同时,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并优先向乡村女教师倾斜。
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省人民政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予以倾斜。完善基础教育领域云岭教学、各级学科带头人、各级骨干教师梯级培养、选拔和管理办法,对乡村教师给予计划单列。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招聘教师优先保障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求,提出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组织分学科考试、考核,确保招聘人员“人岗相适”,招聘计划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各地创新方式,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省财政统筹资金,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鼓励乡村学校联合聘用或单独招聘符合条件的音体美专业社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