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解读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已结束)
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10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182.92.48.58/f_link.html。
(二)填报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登录考试平台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大学生须上传学生证电子图片。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电子图片。
2.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考试平台选择报考科目。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做相应修改。
(三)缴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24:00。
2.缴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除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外,其他信息不能更改;错报、误报责任自负,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可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3.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人员可补报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8:00至9月10日24:00。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以变更考试城市,不能变更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