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2017年辽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根据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7年辽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文件》得知,2017辽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8日-8月13日,请报考辽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考生千万注意报名时间,不要错过报名。
报名时间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7月28日9:00 -8月13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
7月28日-8月1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7月28日9:00 -8月17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10月9日9:00 -10月12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已缴费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
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等文件规定:
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正规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所在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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