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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1.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北大街147号陕西出版发行大厦(原省新闻出版局)15层,联系电话:029-87205211。
2.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3);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二)的人员;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符合《暂行规定》第九条(六)、(七)的人员)。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