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数量:保定市100名;雄安新区4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保定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保定市生源(雄安新区岗位只限入高校前雄县、安新县、容城县户籍人员报考)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明)。
三、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期限2年。
四、招募办法
(一)报名。考生于7月12日8时30分至7月14日17时30分,到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代办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低保证(特困生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体能测验准考证》。
(二)体能测验。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体能测验准考证》于7月15日上午7:30入场,入场后认真阅读《体能测验协议书》,确认签字后方可参加体能测验。男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1000m跑,4分25秒以内完成;女性考生体能测验项目800m跑,4分20秒以内完成。体能测验合格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需提交2寸免冠红底照片两张。
(三)笔试。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笔试设低分数线,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为:1、研究生加5分;2、本科生加3分;3、特困生加3分;4、属地生加3分(属地生即入高校前户口与报考岗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空缺的岗位待初选人员名单公布后,经本人申请,根据综合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进行补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体检。笔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待遇、期满就业、日常管理等事项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
(二) 招募考试进度请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ebd.lss.gov.cn)。凡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联系电话:0312-5051093
本方案由保定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