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全省调剂、调剂资格审核,现将十堰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森林公安职位面试改由省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请报考我市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注意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及省森林公安局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7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共4天),正式开考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13:30。考生须按照面试时间安排于每天上午7:20、下午12:50,提前到达考场抽签候考。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市内乘坐16路公交车在十堰广播电视台站下车即到。
(友情提示:该地段正在进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请注意安排好出行时间。)
三、取消及降低开考比例职位
按照有关规定,十堰市供销社业务管理岗(2002002001036)经过全省调剂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职位取消;竹山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职位2(2002002014029)经过全省调剂也未达到1:3开考比例,但该职位属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降低至1:2比例开考(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时间安排,于上午7:20前、下午12:50前到达考场,经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后进入考生抽签室(详见考场示意图,考场示意图设在面试考场外)集中,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面试弃权。
2、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应及时关闭,并在抽签室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须遵守面试纪律,自觉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应试。
4、面试按抽签考场及顺序号依次进行,考生应自行保管并熟记本人抽签考场及顺序号,面试前经考场引导员查验无误后,由其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5、考生面试时,在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后进行答题(一律用普通话作答),每道题答完后应说“答题完毕”。考生作答期间,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等有关信息,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实行当场报分,面试成绩宣布后,考生应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考区停留。
7、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8665178)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联系电话:0719-86520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