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具体为:
(一) 应届毕业生
1.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五年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不予录取。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报考除口腔类别以外的其余专业;妇产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医学检验专业、麻醉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应报考对应专业。报考学员需确定所学专业能报考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
1、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毕业1年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三)单位委培生:除符合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外,另需由委培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合同,并出具同意送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