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近期审批通过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按照《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上证章领取要求,到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办理如下事宜:
一、领取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注册证书(初始注册);
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执业印章请严格按照鄂建注〔2015〕1号文发的印模要求自行刻制执业印章;
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印章相关信息在“湖北建设信息网”(上海花千坊——网上办事——从业人员资格查询——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上查询,由印章持有人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的印章模式,前往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刻制式样详见鄂建注函〔2017〕3号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