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执药协〔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及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3〕8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由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按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15日至16日举办周口市2017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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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含通过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培训的从业药师应为经省(市)食药监局确认资格并登记在册的从业药师。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地点
(1)法姬娜国际大酒店三楼华悦多功能厅(周口市宁洛高速出口南500米)。
面授对象: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项城县、鹿邑县和周口市区的执(从)业药师。
(2)周口滨河世纪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与滨河路交汇处)
面授对象:淮阳县、西华县、扶沟县、太康县和黄泛区农场的执(从)业药师。
2.培训时间
(1)报到:4月15日上午8:00-11:50。
(2)上课:4月15日13:00-18:00;
4月16日8:30-11:30, 13:00-15:30。
3.培训费用:200元/人。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执(从)业药师资格证(或复印件)、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通过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与继续教育报名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侯 冰:0371-85961895 15617700016
范志英:0371-85961895 18237873735
附件: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