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单位:
一、聘任人(单位)数
(一)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3人,县政府部门专业人士3人,律师6人,企业法律顾问代表1人;
(二)法律顾问单位2个。
二、聘任形式:兼职。
三、聘任标准
(一)法律顾问
1.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聘任标准: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县政府部门专业人士聘任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部门精通本系统专业业务,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3.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代表聘任标准: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且近5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法律顾问单位
洛阳市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应当有3名以上5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法律服务所应当有3名以上5年执业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服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四、工作职责:配合市政府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的论证和修改;配合市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等立法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处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涉及我县的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参与调解或仲裁活动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县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县政府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县政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县政府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办理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报名方式及期限:有意者请下载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申请法律顾问单位需报自荐书,载明单位概况、负责人或者合伙人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和擅长领域等)按要求填写后,于2017年4月1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县政府将按照程序择优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和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和顾问单位一经聘用,县政府将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放聘书,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陈朋星 电话:0379—67912278。
联系地址:孟津县人民政府217室
孟津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a.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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