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口计生局2013年1月16日关于集中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清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会后,我乡及时组织人力对乡人口计生工作,从2010年以来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理情况
1、对“本级类文件资料类”的清理:清理出2012年乡人民政府出台凌府发[2012]13号《关于2012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2、对“目标责任书类”清理:清理出乡与村签订的《2011、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11、2012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属于重复下达,在与村(居)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下达了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清理:清理出“社会抚养费卷宗”中只引用了法律法规“条、款”,而没有引用到“项”;在送达方式中应该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而引用了“当面送达”。
二、整改措施
1、对“文件资料”类的整改: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废除了凌府发【2012】13号文件出台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协议。
2、对“目标责任书”类的整改:废除《2011年、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11、2012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重新制定了《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新的责任书杜绝了重复下达以及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的重复下达。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整改: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卷宗”进行了逐页逐项核对,运用法律法规“条、款、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到每本卷宗。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上年家庭收入进行了计算证明的更正,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一致。对送达方式进行了更正,凡涉及送达方的,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中的一种给予了更正。
4、对村计生队伍的整改:省检后于2013年1月15日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乡计生办主任就统计报表、宣传教育、村民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优待、作风规章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计生办副主任就政策法规、违法生育档案的填写、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证等证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计生服务站就避孕知情选择,国家优生免费健康检查等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清理情况
1、对“本级类文件资料类”的清理:清理出2012年乡人民政府出台凌府发[2012]13号《关于2012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和条款。
2、对“目标责任书类”清理:清理出乡与村签订的《2011、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11、2012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属于重复下达,在与村(居)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下达了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清理:清理出“社会抚养费卷宗”中只引用了法律法规“条、款”,而没有引用到“项”;在送达方式中应该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而引用了“当面送达”。
二、整改措施
1、对“文件资料”类的整改: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废除了凌府发【2012】13号文件出台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两包一挂”实施办法,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制定了可操作性的协议。
2、对“目标责任书”类的整改:废除《2011年、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2011、2012年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重新制定了《计划生育“两包一挂”责任书》,新的责任书杜绝了重复下达以及人口出生率和符合政策生育数量的重复下达。
3、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的整改: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社会抚养费卷宗”进行了逐页逐项核对,运用法律法规“条、款、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到每本卷宗。对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上年家庭收入进行了计算证明的更正,做到与法律法规表述一致。对送达方式进行了更正,凡涉及送达方的,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中的一种给予了更正。
4、对村计生队伍的整改:省检后于2013年1月15日对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乡计生办主任就统计报表、宣传教育、村民自治、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优待、作风规章等多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计生办副主任就政策法规、违法生育档案的填写、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证等证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培训。计生服务站就避孕知情选择,国家优生免费健康检查等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