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10月中旬,我们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经济侦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通过听取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察看有关案卷材料,走访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及部分企业,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较为客观的了解到我市经济侦查工作的情况:
一、全市经济侦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经济侦查大队自九九年一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先后受理经济犯罪263起,立案107起,破获103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680万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92名,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漫延,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综观全市的经济侦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经侦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坚持把对民警的理想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三项治理等活动,使民警的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针对民警业务生疏,专业知识缺乏的实际,通过组织骨干民警到外地培训学习、聘请财贸、税务、金融等方面专家授课,民警之间的交流学习等形式,大大提高了民警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建立了岗位职责、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完善了《侦查办案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内务管理工作规范》、《队伍管理工作规范》等四项工作规范。制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理经济案件十不准及侦破案件考核办法,实行了民警的等级化管理制,使广大干警明确了职责范围,规范了自身行为,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队伍、业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通过每年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向各企事业单位发送征求意见信,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建议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00一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先进经侦大队”荣誉称号,民警个人受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及潍坊市公安局表彰奖励25人次。
(二)严禁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经济环境明显改善。针对当前经济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新形势,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狠抓措施落实,狠狠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有力打击。一是深挖犯罪线索。九九年十月组建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及时接报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举报案件。制定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工作规范》和《接报受理经济犯罪案件规范》,将接报受理案件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采取向社会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面、电视报纸宣传、印发警企联系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受案范围和职能权限 。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开辟案件线索来源,拓宽线索渠道,增强经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到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7条,通过工作发现线索14条。二是强化侦查破案。对接报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落实破案责任制,限期立案查结,并及时退赃,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三是全力追捕逃犯。对各类经济案件逃犯逐一建档,采取架网守候、循迹追踪、外出追捕、悬赏缉拿、家属规劝等措施进行缉拿。积极发动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及逃犯关系人提供线索,摸清逃犯去向,尽快抓捕归案。对三个月内不能抓获、长期潜逃在外的逃犯,实行了网上追捕和技侦监控追捕。适时组织开展追捕逃犯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追逃,九九年以来,共组织大的追逃集中行动4次,追捕各类逃犯26名,其中上网逃犯14名,先后有8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了分管局长、法制部门、大队长三级把关制和案件质量中队长负责制,将办案质量纳入考核,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至今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和违反办案程序的案件。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经济整顿。先后协助税务部门破获涉税案件5起,追补税款870余万元,打击处理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协助烟草部门查处各类涉烟案件8 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 6 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配合工商、盐政、医药、电力、金融等部门开展了行业经济秩序整顿活动,促进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明显好转。六是治理整顿企业营销秩序。成立了清理清欠专门小组,对财会及营销秩序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及时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召开营销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敦促有侵占挪用行为的人投案自首、积极退赔。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进行了查处和打击。九九年以来,已对36个企业的营销秩序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打击处理侵占、挪用资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8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三)防范措施不断加强,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一方面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征求对打击犯罪、服务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印制警企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和受案范围,方便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工作中,将经济犯罪方面新动态、新情况、典型案例和预防措施等通报给企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企业的防范能力。三是为企业教育培训营销人员。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分期分批地对企业营销、财会人员讲解各种经济犯罪的作案特点、手段和防范对策措施,并印制成宣传材料,分发给单位和有关人员,进一步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也为广大营销人员敲响了警钟。四是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在侦查办案和整顿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本着“打防并举,重在治理”的原则,注意发现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整改不足。如在整顿企业营销秩序过程中,针对一些企业财务账目不清,销售制度不规范的情况,积极帮助企业理顺账目,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营销管理,使财会、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经济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经济侦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我市公安机关对经济侦查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民群众对经济侦查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经济侦查大队的职能仍不够了解,还未能达到众所周知的程度;二是经费及警力不足问题突出。我市经济侦查大队现有民警25名,承负着我市金融、涉税、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的侦办,全市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等多项任务。再加上经济犯罪分子,逃匿速度快,涉案范围广,经常要跨省、跨地区抓捕犯罪嫌疑人。警力、经费紧张的问题在某种程序上制约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民警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经济侦查是一项的专业性、技术性都较强的工作,尤其随时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经济犯罪也日益呈现国际化、智能化的特点。尽管我市的经济侦查队伍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体而言,专业知识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一些新形势、新问题,对一些高层次、深领域的犯罪难以开展有效的打击。
三、进一步搞好经济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侦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为出发点,千方百计对经济侦查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经济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经济侦查战线上的模范人物,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声势,为经济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政治过硬的经侦队伍是决定经济侦查工作成效与否的关键。针对我市经侦队伍的现状,始终把队伍的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筑牢洁身自好的防线,自重自省,时刻保持思想警惕,不断增强自身拒蚀防变的能力。要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警钟长鸣,守住防线。要疏通接受监督的渠道,勇于解剖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提高决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正确、谨慎地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建好内部的规范制度,特别要针对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特点,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勤于管理,使每个公安干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树立公安部门的良好形象,担负起打击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坚持在职人员内部培训与引入高层次人才并举,全面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他们的实战经验,使其尽快适应新形势需要。要积极引入熟练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专业人才,提高经济侦查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有能力迎接一切挑战。
第三,要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措施广泛采集侦查线索,要集中优势警力主攻大要案件,对往年未破案件进行认真的梳理,并逐案分析,对有破获条件的案件,定单位、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全力组织突破。要不断研究打击各类经济 犯罪的方法,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严重经济犯罪。要把追缴经济损失放在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大对重要逃犯的缉捕力度,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四,要积极做好各类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事实证明,要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必须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经济犯罪。一是要抓好教育引导,提高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人们遵纪守法,是预防犯罪的基本途径。要继续运用预防犯罪研讨班、培训班、反经济犯罪成果展览、警示图片展、编发法制教材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减少“法盲”现象,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时刻警惕经济犯罪。二是要抓好典型示范,坚持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导向性。我市的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有着比较好的基础,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典型,以推动面上的预防工作。对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培育一批典型、树立一批典型,达到带动一大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以求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层次上产生巨大的导向、辐射和榜样作用,推动我市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地向前发展。 三是要抓好薄弱部位,增强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实效性。要抓住当前社会经济和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经济犯罪活动的薄弱部位和环节。着重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在金融证券、建设工程等八个行业和领域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要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长效性。搞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阶段,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堵漏防范。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加强对策研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形成内部防范机制,努力铲除不良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
一、全市经济侦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经济侦查大队自九九年一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先后受理经济犯罪263起,立案107起,破获103起。追缴赃款赃物折款3680万元,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92名,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漫延,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综观全市的经济侦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强化经侦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一是坚持把对民警的理想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三项治理等活动,使民警的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有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针对民警业务生疏,专业知识缺乏的实际,通过组织骨干民警到外地培训学习、聘请财贸、税务、金融等方面专家授课,民警之间的交流学习等形式,大大提高了民警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建立了岗位职责、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完善了《侦查办案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内务管理工作规范》、《队伍管理工作规范》等四项工作规范。制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理经济案件十不准及侦破案件考核办法,实行了民警的等级化管理制,使广大干警明确了职责范围,规范了自身行为,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队伍、业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通过每年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向各企事业单位发送征求意见信,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建议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00一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先进经侦大队”荣誉称号,民警个人受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及潍坊市公安局表彰奖励25人次。
(二)严禁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经济环境明显改善。针对当前经济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新形势,我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狠抓措施落实,狠狠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有力打击。一是深挖犯罪线索。九九年十月组建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及时接报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举报案件。制定了《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工作规范》和《接报受理经济犯罪案件规范》,将接报受理案件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采取向社会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面、电视报纸宣传、印发警企联系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受案范围和职能权限 。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开辟案件线索来源,拓宽线索渠道,增强经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到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67条,通过工作发现线索14条。二是强化侦查破案。对接报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落实破案责任制,限期立案查结,并及时退赃,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损失。三是全力追捕逃犯。对各类经济案件逃犯逐一建档,采取架网守候、循迹追踪、外出追捕、悬赏缉拿、家属规劝等措施进行缉拿。积极发动基层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及逃犯关系人提供线索,摸清逃犯去向,尽快抓捕归案。对三个月内不能抓获、长期潜逃在外的逃犯,实行了网上追捕和技侦监控追捕。适时组织开展追捕逃犯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追逃,九九年以来,共组织大的追逃集中行动4次,追捕各类逃犯26名,其中上网逃犯14名,先后有8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了分管局长、法制部门、大队长三级把关制和案件质量中队长负责制,将办案质量纳入考核,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至今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和违反办案程序的案件。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经济整顿。先后协助税务部门破获涉税案件5起,追补税款870余万元,打击处理涉税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协助烟草部门查处各类涉烟案件8 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 6 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配合工商、盐政、医药、电力、金融等部门开展了行业经济秩序整顿活动,促进了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明显好转。六是治理整顿企业营销秩序。成立了清理清欠专门小组,对财会及营销秩序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及时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召开营销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敦促有侵占挪用行为的人投案自首、积极退赔。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进行了查处和打击。九九年以来,已对36个企业的营销秩序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打击处理侵占、挪用资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8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三)防范措施不断加强,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建立警企联系制度。一方面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征求对打击犯罪、服务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印制警企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和受案范围,方便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工作中,将经济犯罪方面新动态、新情况、典型案例和预防措施等通报给企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企业的防范能力。三是为企业教育培训营销人员。通过以案讲法的形式,分期分批地对企业营销、财会人员讲解各种经济犯罪的作案特点、手段和防范对策措施,并印制成宣传材料,分发给单位和有关人员,进一步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也为广大营销人员敲响了警钟。四是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在侦查办案和整顿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本着“打防并举,重在治理”的原则,注意发现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整改不足。如在整顿企业营销秩序过程中,针对一些企业财务账目不清,销售制度不规范的情况,积极帮助企业理顺账目,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营销管理,使财会、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经济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经济侦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着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我市公安机关对经济侦查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民群众对经济侦查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经济侦查大队的职能仍不够了解,还未能达到众所周知的程度;二是经费及警力不足问题突出。我市经济侦查大队现有民警25名,承负着我市金融、涉税、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的侦办,全市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等多项任务。再加上经济犯罪分子,逃匿速度快,涉案范围广,经常要跨省、跨地区抓捕犯罪嫌疑人。警力、经费紧张的问题在某种程序上制约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民警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经济侦查是一项的专业性、技术性都较强的工作,尤其随时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经济犯罪也日益呈现国际化、智能化的特点。尽管我市的经济侦查队伍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体而言,专业知识水平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一些新形势、新问题,对一些高层次、深领域的犯罪难以开展有效的打击。
三、进一步搞好经济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侦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为出发点,千方百计对经济侦查工作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经济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经济侦查战线上的模范人物,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声势,为经济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政治过硬的经侦队伍是决定经济侦查工作成效与否的关键。针对我市经侦队伍的现状,始终把队伍的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公安干警筑牢洁身自好的防线,自重自省,时刻保持思想警惕,不断增强自身拒蚀防变的能力。要始终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警钟长鸣,守住防线。要疏通接受监督的渠道,勇于解剖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提高决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正确、谨慎地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建好内部的规范制度,特别要针对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特点,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勤于管理,使每个公安干警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树立公安部门的良好形象,担负起打击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另一方面坚持在职人员内部培训与引入高层次人才并举,全面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增强他们的实战经验,使其尽快适应新形势需要。要积极引入熟练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专业人才,提高经济侦查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有能力迎接一切挑战。
第三,要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措施广泛采集侦查线索,要集中优势警力主攻大要案件,对往年未破案件进行认真的梳理,并逐案分析,对有破获条件的案件,定单位、定领导、定责任、定措施,全力组织突破。要不断研究打击各类经济 犯罪的方法,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严重经济犯罪。要把追缴经济损失放在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大对重要逃犯的缉捕力度,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四,要积极做好各类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事实证明,要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必须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经济犯罪。一是要抓好教育引导,提高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能用法,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人们遵纪守法,是预防犯罪的基本途径。要继续运用预防犯罪研讨班、培训班、反经济犯罪成果展览、警示图片展、编发法制教材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减少“法盲”现象,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时刻警惕经济犯罪。二是要抓好典型示范,坚持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导向性。我市的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有着比较好的基础,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典型,以推动面上的预防工作。对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培育一批典型、树立一批典型,达到带动一大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以求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区、同一个层次上产生巨大的导向、辐射和榜样作用,推动我市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地向前发展。 三是要抓好薄弱部位,增强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实效性。要抓住当前社会经济和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经济犯罪活动的薄弱部位和环节。着重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在金融证券、建设工程等八个行业和领域中预防经济犯罪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要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的长效性。搞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当前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阶段,要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堵漏防范。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加强对策研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形成内部防范机制,努力铲除不良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