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考生: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7〕18号)和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考区关于201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7〕5 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3月7日至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昌平区卫生计生委四楼401室。
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依据。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考点进行审核: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在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的,需同时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七)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八)两张二寸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九)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还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含姓名、攻读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
三、收费标准
2017年西医类(临床、口腔、公共卫生)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务必于3月15日前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于7月30日前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中医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生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网上缴费问题请咨询400-1500-800)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不予更改,2017年起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二)昌平区卫计委负责昌平区考点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由昌平区卫计委网站公布。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0).docx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0).docx
附件3考生网上缴费告知确认单.docx
报考级别 |
报考类别 |
收费(元) |
执业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310元/人 |
口腔 |
41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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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92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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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 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290元/人 |
口腔 |
39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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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72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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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372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