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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对教育救助贫困儿童的综述

时间:2017-02-17 09:5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北洋政府时期的北京,“贫困是仅次于愚昧的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1917年,据警察方面的登记和分类,有96850人,也就是总人口的11.95%, 被列为“贫困”和“赤贫”。其中有31416人被划分到贫困阶层,另外的65434人被划分为赤贫阶层。对于贫民来说,没有生存技能和生活来源,很多人不得不沦为乞丐和游民,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令人担忧的治安隐患。为维护北京城市的社会秩序,保障普通民众的正常生活,怎样解决贫困人口问题显然成为当时政府迫切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贫困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慈善救助是直接、效果明显的方法。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北京的慈善救济事业很差,它几乎全部是由个人或者民间组织主持进行的”。但辛亥革命以后,“政府已经开始意识到他与公民的新型关系,而致力于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实施救济,建立救济组织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的慈善事业几乎全部由政府接管,大部分由警察主持”,因为从1914年开始,京师警察厅负责人口调查,在调查时警察能比较准确地掌握每个家庭的贫富状况,并将每个家庭按照收入的多寡注明了贫富等级。因此可以认为,“警察机构与百姓的关系密切,因而也能了解哪些人需要救济或值得救济”。对于有完全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者,“养而不教,终非良策”,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教以工艺,便他学成一技”,使其能自谋生计,这样“既可免无业游民流为盗贼,复可使懒惰恶习化为勤勉,且于地方清洁亦不无裨益”。所以,对于政府来说以教为主的救助才是根本之计,正因如此,相比较纯粹收容式的救助,政府已经逐渐重视这种以教为主的救助方式。作为维持京师治安的官方机构,京师警察厅的职责已不仅仅局限于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本职能,其还负责了一些重要的常设性救助机构,其中贫儿半日学校就是警察厅立足于贫困民众的长远生活,自己筹办的纯粹以教育为目的的贫民救助机构。因为贫困家庭众多,在北京的学龄儿童中,有三四成男孩没有机会上学,为救济失学儿童,“教育本区住户之失学青年以补国家教育之不足”,增强贫困儿童的就业能力,京师警察厅在1915年通报北京20个警区,为贫困男孩建立了贫儿半日学校(1919年1月,京师警察厅奉内务部指令把贫儿半日学校销去‘贫儿’两字,改为半日学校)。贫儿半日学校只招收男孩,不招收女童。贫儿半日学校由京师警察厅自行创办,没有政府拨款,其经费主要来源于警察厅所收浮摊的捐款,其余不敷之数采取各种方式多方筹集8。京师警察厅在初通报各警区建立贫儿半日学校时,各区警察署基本上都是约集绅商共同创建, 其主要目的就是向绅商募集半日学校经费。事实上,各区半日学校的设立和运作经费也确实多系绅商捐助9。京师警察厅对慷慨捐助的绅商往往会登报表扬10, 如1919年7月,大昌公司总经理黄楚九捐助贫民半日学校现洋五百元,外右五区警察署在《晨报》上刊文表扬黄楚九热心教育的义举。
这种舆论的宣传既扩大贫儿半日学校的影响又提高了各绅商的名望,同时还可以向社会募集更多的办学经费。由于京师警察厅的号召和舆论宣传,社会各界对贫儿半日学校的发展比较关注。当时为着名的新世界游艺场就曾多次向贫儿半日学校捐票价款,仅1918年7月,就把阴历六月初一至初三日的所有票价尽作半日学校经费11。贫儿半日学校是由各区警察署具体办理,所以各警察署也要积极想办法为其筹款,通用的方式就是演义务戏,把票款捐作学校经费,有时一场义务戏就可得上千元12,这能很大程度上补助贫儿半日学校的经费。当时,各警察署为筹办本区贫儿半日学校经费,常请社会知名演员演义务戏以扩大影响,增加票款收入。不少社会知名人士也热心慈善,积极配合警察署的捐款活动。如1919年10月29日,着名演员梅兰芳就应内左一区警察署长邓宇安的邀请为区内贫儿半日学校筹款演义务戏《嫦娥奔月》,这次义务演出不仅戏票悉数卖出还引得外交次长及中国银行总裁等不少社会知名人士到场观看,取得了很好的实绩和宣传效果。在京师警察厅的努力和各绅商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捐助下,半日学校学生成绩“颇有可观”,为了回报社会各界的慈善行为,各学校在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会邀请捐助人员到校参观,举办成绩展览,并由巡官率领学生在场演习各种技艺14。通过成绩展览这种社会互动方式展示了贫儿半日学校的成就,扩大了半日学校的影响,同时也为继续劝募捐款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京师警察厅及各警察署积极筹款,但随着入学贫困儿童的增加,贫儿半日学校经费还是常常入不敷出,鉴于这种情况,一些官方机构如京都市政公所也对其进行经费补助,从1918年开始,市政公所每年补助贫儿半日学校京钞3000元15。在依靠捐款和外力补助的同时,各区警察署也联合辖区内半日学校自筹经费,如外右五区贫儿半日学校在1918年春组织了学生乐队,遇有社会机关及其他团体,以及绅商私宅等集会与婚丧等事,前去奏乐,并酌量收取费用,既补助了学校经费,也顾及到了贫困儿童的生计。贫儿半日学校初设立时,因捐助经费有限,无力聘请教职各员,所有各课教员,多在巡官、巡长中挑选有一定学术者充任,虽然这些巡官、巡长很优秀,但不是专业的教师,不能达到教学的要求。后经警察厅改革,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考核,重新组织师资力量,聘用那些经由竞争考核的教员。
因贫儿半日学校招收学生程度不一,入校后经过统一考试,按照程度高低,使聘请教员分班授课,“以免程度参差不一,而有过与不过之弊”。贫儿半日学校的课程设计类似于初等小学,学科包括国文、修身、习字、作文、尺牍、珠算、体操等,而尤趋重国文、习字、珠算等科,“以期毕业后,而得实用,免致所学非所用”。在注重教学的同时,京师警察厅也注重发展儿童的天性,组织一些参观游玩活动,如1918年6月,内城右四区贫儿半日学校带领全校学生前往西直门外中央农事试验场游览,并往西郊旅行,“以便活泼贫儿心性”。虽然经费拮据,但学生学习所用书籍纸笔等项,各警察署和贫儿半日学校也“免力撙节筹办”,不让贫困入学儿童有“自行花费之事,以符本旨”19。
京师警察厅创设贫儿半日学校,原本为救助无力上学的贫困儿童,但这些学童毕业后,年龄尚幼小,自己还没有谋生的能力,为此,京师警察厅总监又四处募捐,在内外城筹设工厂 4处,专门收半日学校毕业的学童,传授其相当技艺,使其可以自谋生计。贫儿半日学校学生家庭都很贫苦,对于那些毕业后想要继续学习者,“自谋升学本属无力”,但就此中止非常可惜,外右五区警察署为毕业学生深造考虑,约集绅商捐款筹设高等小学,使半日学校毕业学生升入,继续学业。由此可见,京师警察厅不仅重视贫困儿童的初等教育, 还关注这些贫困儿童毕业后的长远生计问题。警察厅创办贫儿半日学校本旨不为不善,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此,在办理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弊端,如一些警区半日学校因经费短缺,时常会出现为节省教员薪饷,把程度不同的学生统归一班集中授课的情况19,有时还有令学生自备书籍纸笔及令学生在冬天售卖烟卷货物等情况,甚至还有不称职教员责打学生,致使贫儿纷纷退学的情况23。
虽有上述不良情况,但贫儿半日学校自从创办以后,各区警察署长对贫儿教育, 极为注重,半日学校得到很快的发展,各区根据贫儿增多的情况陆续进行了增设。到1918年贫儿半日学校设立三载之时,北京的20个警察署贫儿半日学校总数已达到53所15,在校就读的男童达4000余名,以致有报刊评论其“一切成绩,颇为优美”。贫儿半日学校成绩显着,得到了贫民家庭的欢迎,发展迅速,入学人数显着增加,到1919年年初,贫儿半日学校已增至56所,入学人数共计达到了5860名26。贫儿半日学校为大量的贫困儿童提供了基础教育, 增强了其生存的能力,一些知名的人士幼时也曾参加过贫儿半日学校的学习,如北京市戏曲学校奠基人沈玉斌在6岁时就进入陶然亭贫儿半日学校学习。
京师警察厅设立的贫儿半日学校在北洋时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1928年北京改为北平特别市后,京师警察厅相应改为北平市公安局,贫儿半日学校遂被改组为民众学校,以政治训练主任兼任校长,各区署所设各校均改称为分校,至1932年共有分校40处,计有学生4522人27。相比较北洋政府时期贫儿半日学校的鼎盛时期,改组后的学校和在校贫儿学生数量均无明显发展。1936年,民众学校又移交社会局管理。京师贫民众多,如若对其救助,需设立多个救助机构。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贫民来说,只养不教是可以根本解决其生活问题,但对于大部分有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贫民来说,有养无教却不是根本救助之计。北洋时期,北京官立、公立各厂院收养贫民大都为济贫而设,“固有养无教者盖居其半”。那些有养无教的救助机构在救济贫民时,没有努力去培养他们自谋生计的本领,仅仅是提供给衣食住用,这对于很多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也许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他们的惰性。对于那些呆在救助机构能够自强自立的贫民来说,只要给他们进行基础的技能训练和培训,他们便能离开救助机构自力更生。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减少需要救助的贫民数量,同时也可以把救助机构里的位置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民。
实际上,因为经费的限制,政府不可能对所有需要救助的贫民施以救助,这就需要把救助方式从有养无教转变为以教为主、教养结合。京师警察厅自办的贫儿半日学校对贫困儿童进行教育救助,立足长远,不同于传统的社会救助机构,也有别于同时期的其他救助机构,是救助方式转变过程中教育救助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