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2017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只招收2014年以后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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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程序
1. 报名程序及参加全国考试流程:通过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请点击//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报名。学校开放申请时间为2017年2月16至2月25日。申请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详细步骤以平台网站要求为准):
(1)访问信息平台上海花千坊,注册新用户。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等。
(3)选择牡丹江医学院并提交申请。
(4)申请人于2017年2月25日后到牡丹江医学院行政楼1419室进行参加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集指纹信息并现场拍照,通过资格审核后转为信息平台在册人员。
(5)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于2017年3月30日前登录信息平台,报名参加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申请人必须选择在黑龙江省参加此次考试。超过此期限系统将关闭报考功能。
(6)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的在册人员还需登录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下载准考证和按时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上述具体事宜将按国家统一时间另行通知。
2. 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来我校资格审核前应先向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基地汇总符合条件并同意报考者名单报至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我校将按照规培办出具的名单受理审核。
(2)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参加现场确认。
(3)申请者需准备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填写入学登记表三份。
(4)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2月25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牡丹江医学院行政楼1419室(研究生处命题阅卷室)。
三、入学程序及其他
1.通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即视为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
2.申请人需于规定时间到我校研究生处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3.申请人的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相关安排见《牡丹江医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办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申请人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后应在4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试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否则,修习课程成绩失效,不能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和训练,终止学位申请。
四、学费
1.申请学位按学年度交费,课程学习按一年计,科研训练一至三年,按实际修业年限缴费。
2.学费标准为每人9000元/学年。
五、结业待遇
课程学习结束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牡丹江医学院颁发“研究生课程修业结业证书”。对符合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
六、学位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通过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4.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七、联系方式
1.招生事宜:
联系人:冯文旭 联系电话:0453-6984041
2.培养事宜:
联系人:马 微 联系电话:0453-6984121
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