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对象
已列入2016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鸡西市拟进入体能测试公示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7年1月5日上午8:00前黑龙江工业学院体育馆门口集合(原鸡西大学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17年1月6日上午7:00前,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500元。
7、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添加工作QQ群“417794708”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 咨询电话:0467-238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