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招录公务员工作,白山市地税局定于近期组织通过笔试的考试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11月15日—11月17日(周二至周四),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递补人选资格复审时间:11月18日
二、资格复审单位、地点
资格复审单位:吉林省白山市地方税务局 人事科(7楼,720房间)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1066号(江北外国语学校西侧)
三、资格复审联系人
白山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
张老师 0439-3388070
姜老师 0439-3388016
四、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资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一份(需上交一份,请注意自留备存);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可下载)一份,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上带二维验证码);
注:不是学籍证明或学信证明,是需要在网站输入毕业证编码,花费2元钱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5.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中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工作单位证明原件一份(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政审环节需要,本环节暂不需要)。
注: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需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一)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返回本人,其他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后交审核单位存档(所有复印件全部用白色A4纸复印),请考生自行存好准考证(面试,体检等其他招录环节需要携带准考证)。
(二)请考生在公务员招录各个环节保持电话畅通,避免联系不上影响本人,如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人;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我们会做好联系记录,上报省局存档备查。
(三)特殊情况说明
1.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查实确属虚假信息报名情况,上报省公务员管理局,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
2.如考生毕业证的专业与招录专业不符,如因院校专业设置原因,有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由考生出具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后,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3.如考生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可提供国家承认学历证明的,由该考生出具情况说明(应有“如情况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字样),并提供其学历的学籍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后,先进行面试,待进入考核环节后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结论再行确定。”
五、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