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叶女士是2004年9月份通过驾驶证理论考试的,前几天她想咨询一下驾校现在的学费情况,并打算8月中旬去学习科目二、科目三,但是驾校工作人员告知,如果不在7月份学完科目二、科目三,理论成绩会因过期而失效,后两个科目就是通过了也是白搭。
叶女士纳闷,听别人说理论成绩不是二年内有效吗?昨天,记者带着叶女士这个问题向温州市车管所作了了解,车管部门介绍,他们也是不久前听到有学员反映此事的,原来是一些学员对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理解不透而出现的新问题。
该规定第三节第二十四条中明确指出,驾照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即“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即“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即“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面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面科目的考试。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由于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只有采取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才有效。如果学员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话,本地车管部门无法将考试成绩输入系统。
目前,温州车管部门针对出现的这一现象,专门抽调人员对没有到22个月的学员档案进行整理,发现快近22个月的学员有2000多人,2004年5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的有2500人,2005年1月到12月31日的也有2000多人。车管部门计划尽快告诉他们,并提醒已通过理论考试的学员,尽量提早进行后两个科目的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