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学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50名编外教师到我市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安宁市各街道公办幼儿园50名编外教师。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编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
6.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9:00至12点,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市内可乘坐1路、3路公交车到达安宁市实验学校下车)。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需提交《安宁市2016年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面试费用50元/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缴纳面试费用,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面试成绩一致的采用加试一道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
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三)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和政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2016年安宁市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xls
安宁市2016年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工作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