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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即将改革,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点击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新旧大纲)
根据《汕头龙湖区2016年第二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得知,汕头龙湖区2016年第二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27日(额满为止),具体内容如下: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对象。以下人员可报考龙湖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龙湖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的在职人员;
2、龙湖区属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3、户籍、居住地在龙湖区的居民。
三、报名考试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站,网址://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10月27日(额满为止)
(二)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及缴费地址: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805室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会计股)。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确认期间携带以下资料到龙湖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报名表。在职人员应当在报名表“单位审核”栏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及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及台湾户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
(3)外国户籍考生使用护照;
(4)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区属全日制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5、报名缴费统一采用银联卡刷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