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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时间:2016-09-07 18:03: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六)申报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或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七)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
  2、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担任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申报副主任护师。
  4、破格(学历)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者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职务者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九)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医疗队员按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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