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2016年7月12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日语考试合格证书。
一、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近期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
(四)因故本人不能来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持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五)查询合格名单时,请记好名单中的“红色序号”。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16年7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办理时间为2016年7月27、28、29日。
三、证书领取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
乘车路线:216、252、324、399、328、255、295、271、249、281、243、263、沈抚城际巴士、282、288、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咨询电话:12333-0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沈阳大学北01楼、沈阳大学北02楼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C座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2、公布的省直考区人员名单里没有,但确已合格的人员视为各市考区合格人员。例如:报名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或《准考证》上“报名地市”栏为“辽宁省沈阳市”的考生视为沈阳市考区合格人员,其他市依此类推。
3、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发布的“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一、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近期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证书指定位置)。
(四)因故本人不能来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持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五)查询合格名单时,请记好名单中的“红色序号”。
二、证书领取时间
2016年7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办理时间为2016年7月27、28、29日。
三、证书领取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
乘车路线:216、252、324、399、328、255、295、271、249、281、243、263、沈抚城际巴士、282、288、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咨询电话:12333-0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沈阳大学北01楼、沈阳大学北02楼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C座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2、公布的省直考区人员名单里没有,但确已合格的人员视为各市考区合格人员。例如:报名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或《准考证》上“报名地市”栏为“辽宁省沈阳市”的考生视为沈阳市考区合格人员,其他市依此类推。
3、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发布的“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