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号)精神,201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统一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兵团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1月5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各报名审核点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1日-9月8日;
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9月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节假日休息);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
(一)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1.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形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将提供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
(二)考试用书的订购
应试人员在网报确认信息后,按照系统订书功能提示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自行订购考试用书,考试中心不负责发放,邮寄事宜直接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联系,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是部出版集团和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售书服务网站,也是2016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指定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要提醒报考人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陆: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rsks.class.com.cn)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地址进入;三是通过本地人事考试报名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进入。
六、考点设置
根据相关规定,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在各师设置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在考试前7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合计95元。
兵团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