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事厅同意,现将省委办公厅技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省委办公厅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2名。
3、资格条件: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国家四级以上,学习成绩较好,熟悉网络技术、常用开发工具者优先;年龄25岁以下,性别不限。
4、相关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德才表现予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表现好的,予以续签;表现不好的予以解除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5、考试考核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与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开考。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备取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6、确定聘用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3年6月21日—7月5日;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本人持有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2)邮寄报名。福州市区以外人员可于2003年7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快件将有关材料寄至省委办公厅技术中心报名,同时电话告知。邮编:35000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办公厅技术中心 收件人:李文凯
报名地点: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技术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办公厅88号楼404室)
联系电话:0591-7846202 联系人:李文凯
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有关证书及近期1寸照片2张。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干部处
200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