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收费
因国家收费标准公布较晚,造成地方考试收费标准尚未核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费用按照相邻省份每科50元标准收取,待今年收费标准核定完后多退少补,具体考试费预收标准:
1、考务费
客观题每科15元,主观题每科19元
2、考试费
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按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需领取交费票据的人员,于10月10日至10月14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
考务费发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考试费发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