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安排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6-07-04 9:00至2016-07-13 17:00
网上信息修改时间:2016-07-04 9:00至2016-07-14 14: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07-04 9:00至2016-07-14 18:00
(节假日正常休息,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缴费时间: 2016-07-04 9:00至2016-07-15 16:00
(节假日正常休息,不进行现场缴费)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5、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1日9时至2016年10月14日24时
二、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和现场审核地点
(一)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请持银行回执单到资格审核处进行缴费确认,未缴费确认的则报名不成功。
(三)现场审核地点:
资格审核部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4号建筑科技书店3楼(五四加油站斜对面)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新考生: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老考生: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