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察时间:2016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7:30
面试考察地点: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州市百祥路6号)
面试考察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入场:1、笔试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书;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5、支教类考生须携带数学、音乐、语文类教师资格证或由学校出具已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案)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已填写完整的《考察表》。针对表中所涉及的基本情况、政治面貌、任职情况、奖惩情况、特困生情况、未就业情况等信息,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查,所有有效材料将作为考察积分的直接依据,同类型的获奖情况材料只须提供等次,不累计加分。所有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当天下午15:00点前提供完整,过时未能提供,则视考生自动放弃。
注意:请所有进入面试、考察环节的人员在7:30前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考生截至8:00仍未签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我们将通知到本人,请保持移动电话畅通,体检将安排在7月10日进行,请不要离开扬州。
联系电话:0514-87951365
面试考察地点: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扬州市百祥路6号)
面试考察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入场:1、笔试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书;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5、支教类考生须携带数学、音乐、语文类教师资格证或由学校出具已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案)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已填写完整的《考察表》。针对表中所涉及的基本情况、政治面貌、任职情况、奖惩情况、特困生情况、未就业情况等信息,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查,所有有效材料将作为考察积分的直接依据,同类型的获奖情况材料只须提供等次,不累计加分。所有证明材料最迟于面试当天下午15:00点前提供完整,过时未能提供,则视考生自动放弃。
注意:请所有进入面试、考察环节的人员在7:30前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考生截至8:00仍未签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我们将通知到本人,请保持移动电话畅通,体检将安排在7月10日进行,请不要离开扬州。
联系电话:0514-8795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