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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09-05-31 20:59:00   来源:菏泽人事网     [字体: ]
菏泽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年6月1日至6月15日登陆菏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

  (二)资格初审

  县区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本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单位(部门)人事科(处)负责。其中,在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人事关系的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事局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留存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汇总初审的时间:6月2日-16日,具体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09年6月17日至19日到菏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和2008年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查询时间

  经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现场确认次日,报考人员和初审单位,要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确认和缴费情况。具体查询操作步骤: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进入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入口

  查询修改 详细信息。报名成功考生的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应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发现缴费不成功的可通过初审单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报名人员网上查询时间:6月20日至23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直接向初审部门(单位)询问情况。发现漏审的,初审部门(单位)要在6月24日前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以便查对。联系电话:5310309。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以及缴费未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收费

  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