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1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其他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2、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有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8年以上意愿。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有过学生干部经历,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4、2009年7月前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未婚;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含7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历史与行政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体育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化学化工学院辅导员 2人 1人为化学及化学相关专业;1人专业不限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辅导员 1人 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数学及相关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辅导员 2人 1人为计算机、电子技术、教育技术学及相关专业;1人专业不限
经济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辅导员 1人 专业不限
四、管理要求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正式在职人员管理范畴,实行协议管理,自管理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岗或攻读博士学位。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云南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心理测试、学院面试、体检、学校面试、考核、聘用等环节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