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部分职位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资格条件及需要调剂人员数(见附件一)
二、职位调剂对象和有关要求
1、调剂的对象为:报考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2009年全省统一公务员考试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所报职位1:3范围、符合调剂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2、办理程序:请自愿参加调剂的考生,填写职位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于2009年5月27日前将调剂申请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一并传真至湖北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干部处或者直接送到省司法厅办公楼404室(武昌洪山侧路22号)。
3、经审核合格后,参加调剂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人员。调剂人员确定后,再与原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合并,按笔试成绩排序。
4、经调剂后,所调剂职位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进行核减招录计划、合并或者取消该职位(特殊专业职位除外)。
职位调剂时间:2009年5月25日—27日17时
附件一:调剂表
附件二:调剂申请表
联 系 人:胡警官
联 系 电 话:027-87238541
传 真:027-87304036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司法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