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基层工作2年 享受六项优惠政策
昨天(24日,下同),记者从添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本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全面启动,明日开始报名。
今年,全市将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是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2009届毕业生。按照招募工作的时间安排,从明日起到29日,在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上进行报名,6月6日将组织全市统一招募考试。
据介绍,从2009年9月1日起,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踊跃参加“三支一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出台了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时为专科学历的,录用1年后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是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对困难家庭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和体检费。三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内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四是“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有关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五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六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记者 李川 通讯员 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