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一)《海南省考录公务员报名表》和准考证;
(二)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证明材料(需盖公章);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
(五)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其它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六)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七)如是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3月18日前);
(八)如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2016年3月18日前);
(九)如是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时间安排
6月1日至6月13日止:资格复审。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6月4日至5日周末正常休息, 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放假休息。)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三亚市公务员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806室)。
联系电话:0898-88869049。
各区招录的公务员请到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吉阳区人社局:0898-88712932。
崖州区人社局:0898-88820916。
三、其它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并加按手印。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因故确不能提供传真及书面材料的,可采取发送短信的方式,发送号码:?。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