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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09-05-22 14:0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 〔2009〕37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9:00—6月1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上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电话:0752—2814139。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1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