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 〔2009〕37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9:00—6月1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上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电话:0752—2814139。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1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