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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09-05-20 22: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关于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35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24日

  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

  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14日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力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一)造价工程师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符合报名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符合报名条件,于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3日—6月23日。

  现场审查时间:2009年6月15日—6月23日(不含周六、周日)。

  网上查询时间:2009年6月15日—6月24日。

  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6月15日—6月24日。

  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市直部门、中央及省驻威单位、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报考人员请选择威海市直报名点,其他市区报考人员请选择所在地报名点。3、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带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集中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4、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提交的报考人员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审查确认,不能更改。5、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起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查询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查看“网上缴费帮助”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86678080,86678280。缴费成功后,请及时登陆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政府6号楼三楼西),联系电话:0631-5226025。

  荣成市:荣成市人事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环翠区:环翠区人事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五、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114元,其余三科每人每科57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2元。

  六、教材征订

  (一)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010-64194907。

  七、考场设置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的方式,打印时间为正式考试前一周。报考人员请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因此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造价工程师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严格资格审查,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