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复审所需材料
(一)2016年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会人员(含已毕业两年未就业人员)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2924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