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不同于行政处分(3)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处罚设定权法定
②行政处罚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
③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者滥用权力。
④行政处罚程序法定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和行政违法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在实践中需要具体情况区别处理:
(1)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给予罚款的处罚;(2)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3)同一个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4)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数个法律,且由不同国家行政机关管辖处理的,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给予不同的处罚,罚款处罚不得重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