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发展全市文艺事业,切实方便和服务群众,经市委宣传部报请市政府批准,许昌市文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艺发展服务人员3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18-35周岁,市区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许昌市政府网(//www.xuchang.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biyesheng.7.xcycwl.com/)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文联办公室(中共许昌市委6号楼6421室)
联系人:王俊磊 报名咨询电话:0374-2965776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者须递交《许昌市文联招聘文艺发展服务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及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6年5月16日到市文联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所聘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
市文联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月工资:试用期每人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应缴保险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如国家出台新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有关奖励、绩效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订。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