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顺义考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试用机构所在区县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如未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2016年起国家医考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2016年4月7、8、11日
上午8:15—11:30下午2:15—5:00
时间 单位名称
4月7日 其他医疗机构
4月8日 上午 妇幼保健院、大孙各庄卫生院、板桥卫生院、沙岭卫生院、李桥卫生院、小店卫生院、李遂卫生院、结防所、传染病院
4月8日 下午 空港医院、龙湾屯卫生院、北小营卫生院、高丽营卫生院、顺欣阳光卫生院、赵全营卫生元、张喜庄卫生院、顺欣阳光医院、 法医院、国医医院、安康医院
4月11日 上午 区医院、疾控中心、马坡卫生院、北石槽卫生院、南彩卫生院、仁和卫生院、北务卫生院、首儿李桥儿童医院
4月11日 下午 张镇卫生院、俸伯卫生院、南法信卫生院、天竺卫生院、木林卫生院、城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区三院)、区二院、京顺医院、精神病院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2.现场审核地点
顺义区卫计委(顺康路1号妇幼保健院旁)501室
三、现场确认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二寸同底版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外)。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含姓名、攻读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
四、考试收费
1、西医类别(临床、口腔、公卫)实行网上分段缴费。现场确认后请于4月20日前网上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请于8月30日前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缴费问题咨询电话400-1500-800
2、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现场缴费请考生自备零钱
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372元/人
中医/中西医结合执医:392元/人
师承及确有专长:372元/人
五、其它要求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由于本年度现场确认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请各单位通知考生携带材料到区卫计委501房间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
4、由于区卫计委院内禁止停车,请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免延误现场确认。
顺义区卫计委
2016年3月31日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顺义考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试用机构所在区县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如未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2016年起国家医考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2016年4月7、8、11日
上午8:15—11:30下午2:15—5:00
时间 单位名称
4月7日 其他医疗机构
4月8日 上午 妇幼保健院、大孙各庄卫生院、板桥卫生院、沙岭卫生院、李桥卫生院、小店卫生院、李遂卫生院、结防所、传染病院
4月8日 下午 空港医院、龙湾屯卫生院、北小营卫生院、高丽营卫生院、顺欣阳光卫生院、赵全营卫生元、张喜庄卫生院、顺欣阳光医院、 法医院、国医医院、安康医院
4月11日 上午 区医院、疾控中心、马坡卫生院、北石槽卫生院、南彩卫生院、仁和卫生院、北务卫生院、首儿李桥儿童医院
4月11日 下午 张镇卫生院、俸伯卫生院、南法信卫生院、天竺卫生院、木林卫生院、城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区三院)、区二院、京顺医院、精神病院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避免耽误现场确认的整体时间进度。
2.现场审核地点
顺义区卫计委(顺康路1号妇幼保健院旁)501室
三、现场确认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二寸同底版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外)。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含姓名、攻读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
四、考试收费
1、西医类别(临床、口腔、公卫)实行网上分段缴费。现场确认后请于4月20日前网上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请于8月30日前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缴费问题咨询电话400-1500-800
2、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现场缴费请考生自备零钱
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372元/人
中医/中西医结合执医:392元/人
师承及确有专长:372元/人
五、其它要求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由于本年度现场确认时需要考生本人签字,请各单位通知考生携带材料到区卫计委501房间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请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
4、由于区卫计委院内禁止停车,请各位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以免延误现场确认。
顺义区卫计委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