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认真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在江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考试对象
1.凡户籍所在地在江西省,并取得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五年学制高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4.三年学制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是本省户籍时,须携带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参加考试,以备设区市(考区)和考点核验。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 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社会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市(考区)报考,省内高校考生按学校所在地选择设区市(考区)报考,待各设区市(考区)网上审核通过后,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295元/科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三、面试考务管理系统
面试考务管理的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各设区市(考区)务于5月6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导出相关数据。
四、面试考区及考点设置
面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下,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进行考点设置,并上报考试的考点设置情况。
(一)每个设区市设立一个考区(可依据面试人数情况作适当调整),在考区内设置1个或若干个考点,考点原则上设在高校,考点内设置考场。
(二)设置的面试考点和考场应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要求。
1.一个考点可设置多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组成。候考室和抽题室要根据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备课室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和协管员。
2.考场计算机配置:抽题室至少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每个面试室需配备1-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3.面试所需面试用具及物品由考区统一配置。
五、面试考官的选聘和组成
(一)考官选聘
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须经省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设区市(考区)在面试工作开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参与面试工作;考官不足时,可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提出申请,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从全省考官库中进行调配。
(二)考官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主考官1名(主考官尽可能由省级骨干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三)考官信息采集
各设区市要按时限和信息标准要求做好面试考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考务管理信息系统(//kaowu.ntce.cn)。面试考官信息标准和模版可在考务系统用户建立之后,登录该网站下载。
(四)考官考前培训
各设区市要在开考前,将参加面试的考官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解读面试流程,让考官熟悉掌握面试测评系统的操作,统一测评标准。
六、2016年上半年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4月19日- 4月24日(8:00-17:00);网上确认及考生网上在线缴费:4月21日- 4月26日(8:00-17:00);面试:5月21日-5月22日。
(二)考区及考点设置
2016年上半年面试将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数量情况,设置考区和考点,原则上考试考点设置在2015年下半年面试的考点,如确实因考试需要调整考点,2016年4月28日前将面试考点填写申请表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将根据考生规模、考点布局、设备配备等因素对申请单位进行验收。
考点申报:2016年4月28日前。
考点验收:2016年5月10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妥善做好面试各项准备工作。各考区要成立相应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设区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好人员配备工作,建设一支优质高效、战斗力强的专业化工作队伍,确保首次面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面试工作的要求做好考试设备和考试用具的配备、调试、安装和维护工作。
(三)各考区要做好面试测评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要配备足够的面试测评系统管理员,并做好培训工作。在面试实施前严格按考试工作流程和规范,组织所有人员进行2次以上模拟演练,确保所有考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面试的每一个操作环节和操作规范。
(四)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考务管理系统”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系统信息安全。
(五)各考区要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等涉考相关保障工作。面试的抽题、成绩录入等环节均需使用计算机和局域网,要积极协调电力部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同时考前应与公安、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保证考试安全。
(六)各考区要大力宣传和监督,做好服务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众的咨询、举报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附件:赣教师字〔2016〕7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